178家企業提債務展延 金管會:繳息正常者銀行不得拒絕轉載 97/11/19 【NowNews/顏真真】 金融風暴從金融業蔓延至各產業,為協助企業度過難關,行政院9月下旬宣布成立「政府協助企業經營資金專案小組」,協調銀行避免對營運正常、但一時遭遇困難的企業緊縮銀根,而根據金管會18日指出,截至11月7日止,提出債務展延件數已有178件,已同意132件,金管會強調,只要營運及繳息正常者,銀行不得拒絕企業債務展延的申請 為落實辦理「因應景氣振興經濟方案」,有關協調支應銀行辦理企業融資所需資金,避免銀行對營運正常、但一時遭遇困難之企業緊縮銀根,行政院9月下旬宣布設立「政府協助企業經營資金專案小組」,除負責協助銀行公會辦理相關事宜,亦開放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及銀行受理企業紓困申請案,對企業債權到期者,其營運正常但有短期資金週轉困難者,經申請後予以展延、續借6個月或作其他債權債務協商 金管會18日指出,截至11月7日為止,銀行提出展延貸款本金6個月的紓困件數有169件,銀行已同意有130件,辦理中有39件。至於透過經濟部轉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紓困的件數有9件,同意件數有2件,辦理中有7件金管會表示,依據「銀行公會會員自律性債權債務協商及制約機制」,營運及繳息正常的企業,如有財務週轉需要,在98年3月底以前到期需展延的貸款本金,金融機構得依企業的申請,同意予以展延6個月。如果上述展延6個月的措施如仍無法符合企業需要時,金管會說,企業可以透過經濟部受理的窗口評估可行後,送交銀行公會轉送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協商續借、展延或協議清償。 金管會強調,基本上只要營運及繳息正常的企業,依相關機制提出申請,銀行不得拒絕,如有企業依相關機制提出申請,未獲銀行同意展延者,可向金管會提出申訴,企業可至金管會銀行局百寶箱網站(http://www.banking.gov.tw)下載或向金管會索取申訴表格,填寫完成後,寄交金管會銀行局金管會表示,對於企業的申訴案件,除會以密件方式查處外,另經查證後,銀行如確有未依銀行公會自律性債權債務協商及制約機制,對營運及繳息正常的企業,對其98年3月底以前到期需展延的貸款本金,予以展延6個月者,金管會除將函請銀行說明原因外,如銀行未依銀行公會自律機制辦理,也將函請銀行公會依其會員公約處理。 金管會還強調,如果對上述申訴機制若有疑問,可撥打金管會洽詢電話:本國銀行代表號:(02)8968-9665;金控下銀行代表號:(02)8968-9835;外商銀行代表號:(02)8968-97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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